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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贸易经济学校卫生清洁人员聘任要求

一、  劳动纪律要求:

1、   各组人员必须服从分配,有意见或问题向主管人员提出,以便解答,不得无故拒绝分配。

2、   按时上、下班,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请假,按请假制度执行;不请假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3、   职工间不得无事生非,鼓动闹事,破坏团结,若有此现象,所有参与人员同时解聘。

4、   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楼内卫生分片落实到小组。

5、   工作期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兼职,九小时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进入休息场所。

6、   工作必须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避免一切伤亡事故,一切伤亡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二、  卫生要求:

1、   楼内外墙面、地面、进楼台阶、玻璃、门窗、台板等必须随时清理,不能有任何杂物(包括纸屑、沙土、痰渍、水印、灰印)等。

2、   卫生间内大、小便池、洗手盆等,上面不能有任何残留物。

3、   卫生清洁桶随时刷洗,套袋,倒运,里面不能存有太多垃圾、表面不能看见灰尘。

4、   清洁工具摆放在隐蔽处,摆放规范,清洁、整洁。

5、   楼梯间缓台处及暖气窝底下必须随时清理,不能有任何杂物。

6、   院心、草坪、假山水池内、停车场等地随时清理,不能有任何杂物,包括纸屑和残土。

7、   随手关闭所辖区内走廊灯和门窗。

三、  聘任条件:

1、   年龄在30_____48岁之间,男、女不限、身体健康(院心工除外)。

2、   每月28____31天工作制,平均按30计算,无体息日(寒暑假、五一、十一、元旦除外)。

3、   每个职工试用期一周,一周内达不到要求的,给予解聘,工资照发。如达到工作要求想自己辞职的,必须提前半个月与主管人员提出,否则扣除当月工资。

4、   月工资350元,其中300元以月工资形式发放,另50元做为奖金,学期末发放,根据平时检查记录,年终汇总,评出优、良、中、差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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