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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产的性质:
1、学校隶属于后勤管理的第三产业,包括校园外劳服公司七家租赁业户,校园内二个小食堂、二个小卖店及一家洗衣房共十二家。
2、其中十家的经营性质为租赁学校房产进行自主经营,二家小卖店为照顾学校下岗职工由学校定价、定性经营。
3、房屋所有权归属学校,中标者签定租赁协议后取得房屋的使用权。
二、管理规定:
1、房屋租赁,由学校成立的招标领导小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宣传期为10天,定标期为招标现场,采取一次性暗标的招标方式取得房屋的使用权。
2、凡参与招标的业户,每竞标一处需缴纳1000元的参招费,中标缴齐租金后返回,不中标者会后返回。
3、中标后不缴租金的,参招费不退,二、三标的参招费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缓退等待一标落标,不同意缓退的可当场退回,不参与落标的竞标循环至三标或未退费投标户。
4、租金按中标者标数执行,中标后一次性缴齐一年的房租费。
5、中标者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使用房屋和经营,不得违返招标方限定的经营范围,不得有任何违法犯罪或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家属楼生活秩序的经营活动。
6、中标后中标者不得私自改动房屋的内、外结构(凡指影响房屋使用寿命的改造),内部装修自行安排。
7、中标者经营期内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合伙使用房屋的使用权,一经发现按自动解除合约处理。
8、中标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招标方的安全、卫生、防火、防疫等检查,并积极配合整改。
9、周边环境卫生,按中标者店面的大小划分出卫生分担区,由经营者负责日常卫生清理及雨后积水、雪后积雪的处理。
10、招标底价按使用面积定底价为20元/平方米。
11、其它事宜按合同规定执行。
12、招标者负责房屋的维修与改建。
三、违约处理规定:
1、不按规定缴纳参招费的不能参与招标。
2、中标后,不按期一次性缴齐房屋租金的,不与签定房屋使用合同,以财务科收费票据为准,期限过后自动落标,三日为限。
3、终止租赁合同后,中标者应在半月内将房屋倒出,以备重新招标。
4、如遇学校政策性改变或不可抗拒性因素,须终止合同双方协商解决,招标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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