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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包括:
1、学校办公设备;2、低值易耗品;3、小型维修所需原材料。
二、采购规定:
1、5000元以上的设备、低值易耗、或是维修所需的原材料需填写原材料报价单及工程预算单,报学校资金审批小组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进行实施。
2、200元以上的5000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需填制原材料报价单,报主管校长、校长审批,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实施。
3、200元以内的项目由主管科长提议,请示主管校长、校长批准。
4、就近采购或零星赊帐的项目由主管科长和维修人员共同签字赊取。
5、临时急修或抢修的特殊情况,根据当时现场情况报校长决定。
6、任何采购项目皆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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