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方案如下:
评价内容
量化分值(分)
所占比重
数据来源
参评原因
学习成绩
100
33.3%
以各学期所有考试科目的平均成绩为准
体现了学生在校期间理论知识的积累与进行再学习的能力
等级测评
以学生科评价等级为基础
A:100分
B:85分
C:70分
D:50分
最终以各学期的等级测评量化后的平均分为准
体现了学生在思想品质、生活、自律性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
技能水平
以学生最后一个学期的技能考核成绩为准
体现了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
学生工作
10或7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三好学生加分标准为10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分标准为7分,重复奖励不累加,以最高分为准
做为附加项
体现了学生的沟通、团结协作、组织与管理能力,更体现出择优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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